18.4.08

音像业

像业实质上是将视听艺术成果通过录制技术进行大规模工业化产品复制并完成市场占有的行业,是西方所谓录制文化的主要产生渠道,也是当今核心文化工业之一。从音乐唱片、电影胶片到录音带、录像带,再到今日风靡全球的DVD碟片、MP3、MD等声像激光电子播放器,乃至最时髦的多功能彩屏短信手机等视听产品制造业,都可以看成是当代正宗意义上的文化产品的主体产业,这也是近30年来全球最具稳定性和增长潜力的新兴文化工业。随着世界高新科技的发展,以满足人们视听需要为目的的更新颖、更时尚、更方便的音像制品,还在日新月异地涌流。

在音像生产和销售领域,西方发达国家掌握着主控权,而且音像产品物流由西向东的单流向性十分明显。据伦敦国际唱片工业联合会统计,2001年全世界的音乐产品销售商收入比前一年跌5%,为337亿美元,而2000年是370亿美元,是盗版使全球音乐产业损失了43亿美元。全球音像制品盗版的猖獗及其屡挫复萌、打压不死的现象,有力地揭示出这个行业经济利益空间的巨大。随着经济日益全球化,美国视听文化产品凭借其高科技优势,早已成为这一领域的霸主,其年出口额高达600亿美元,竟取代了航空航天工业出口额而雄居榜首。索尼、华纳、贝特斯曼、宇宙、宝丽金和EMI这全球六大音像业巨头的联手操控,实际上已垄断了全球音像制品市场,并且已占据了中国市场的很大份额。

现在,乐迷、影迷、网迷们凭借高科技工具如CD-RW、DVD-COMBO、MP3获取信息,下载和刻录成为人们享受数码音乐、音像视听产品的便易渠道。专家估计,由于在线发售音乐制品和MP3等技术的成熟,到2007年,美国的数字音乐收入将从2001年的约300万美元增至20亿美元。值得指出的是,音像产品作为内容产品,具有典型的文化商品的双重属性。基于经济利益、文化和意识形态方面的考虑,不但发展中国家,甚至欧盟各成员国,也通过对投资、节目进出口等鼓励加限制政策,对音像市场进行调节,从而达到刺激和保护本土音像业发展的目的。

中国音像业是改革开放的产物。由于经济发展、收入增加,文化需求增长迅速,音像市场的开发和占有成为逐鹿中国文化市场的海内外投资者们的目标。

中国音像录制产业由国有和民营两大板块构成,前期以中国唱片总公司、中国录音录像总社、中国国际电视总公司以及各省分社等国有出版机构作为产业支柱,显得相对单一,中后期在广州、上海、北京等中心城市相继出现了一批民营资本合资或独资的音像录制企业,如广州的太平洋、俏佳人等。2002年全国音像出版单位达到294家,其中文艺类音像出版社122家,约占总数的41%,教育、社科和科技类音像出版占了59%。2001年共出版音像制品17648种2.0282亿盒(张),发行1.7433亿盒(张),发行金额14.2亿元人民币。

中国音像市场发展更为迅速,随着我国消费电子工业的发展,音像播放器材的日益高科技化,消费者对多样化音像产品的需求极大地刺激了音像市场的发育,据业内人士估计,如果加上大量的盗版音像制品,中国音像市场实际年发行总量应在20亿张以上,而销售额则可达到300亿元人民币。为了适应新的形势,1994年8月25日国务院颁布并随即施行了《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其后又进行了多次修订,并且陆续颁行了音像出版物、电子出版物的一系列管理实施办法,对全国音像市场进行不间断的结构、布局调整,音像市场一度出现的盗版、黄色和非法音像制品泛滥的现象得到有力遏制,使这一市场得以健康发展。大城市里音像城和连锁店的出现,标志着我国音像市场的成熟。必须指出,在音像和娱乐软件分销服务方面,我国已承诺加入WTO后,在不损害中国审查音像制品内容权限的情况下,逐步允许外国服务提供者与中方伙伴设立合作企业,从事音像制品和娱乐软件的分销。弱小、分散的国内音像发行体制,正在面临强有力的挑战。